防火检查系统
1、应进行日常防火检查,确定检查的人员、内容、地点和频率。检查内容应包括:
1、用火用电是否存在违规行为;
2、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是否畅通,安全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灯是否完好;
3、消防设施、设备及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到位、齐全;
4、常闭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,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;
5、消防安全重点岗位人员值班;
6、其他消防安全条件。
2、消防巡查人员应及时纠正违规行为,妥善处置火灾隐患。如不能当场处理,应立即报告。如果发现初始火灾,立即报警并及时将其扑灭。
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系统
1、办公楼内各单位必须保证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。严禁以下行为:
1.占用疏散通道。
2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设置影响疏散的围栏等障碍物。
3、在业务、工作等过程中,锁定或堵塞安全出口或疏散消防安全,仅用于堵塞和遮盖标志。
4、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。
2、办公楼的产权单位或受托管理的单位应保证防火门、疏散标志、火灾事故照明灯等疏散消防设施齐全、使用方便。一旦损坏或丢失,应及时修理和更换。